山东省质监局发布山东省地方标准——《贵金属、珠宝玉石饰品经营服务规范》,该规范不仅对珠宝饰品的质量、包装、标注标识作出规定,还规定商家必须有明确的退换维修服务规范和承诺等,并明确规定60%以上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,销售单位的电子天平精度不得低于0.001克。该标准将于2008年1月10日实施。
根据省质监系统“12365质监热线”反馈的情况,珠宝首饰消费正在成为新的投诉热点,投诉量与日俱增,前不久组织的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商家销售的钻石产品短秤高达11.3%之多。为促进我省珠宝首饰行业发展,保护消费者权益,我省特多方考证调研制定了该地方标准。
记者看到,该规范对商家的经营服务管理、经营设施境况、产品质量标志包装、售后服务等都作出了规定。规定了饰品的规范性名称,并列出了常见的可能误导消费者的错误名称;规定了珠宝饰品的质量标准,比如,明确规定包金镀金饰品金覆盖层的含金量不得低于585‰、包银镀银饰品银覆盖层的含银量不得低于925‰等;对消费者最关心的售后服务问题也作出了明确规定,要求商家必须制定明确的退换货维修规定并向顾客公开承诺,要求商家必须有相应的处理顾客投诉的制度规定,并规定了厂家商家退换货的条件。经鉴定重量、成分、质量等级标注与实物不符的、成色不足的和掺杂使假产品,厂商必须无条件给予退换
- 适合打印的版本
- 次阅读 标签:山东省规定:计量器具精度不得低于0.001克
